2009年9月起外商投資旅行社新規(guī)
本文導讀:2009年9月起外商投資旅行社新規(guī),國家旅游局近日正式發(fā)布《關于啟動外商投資旅行社的設立申請工作的公告》,公告指出,從2009年9月15日起,國家旅游局正式受理外商投資旅行社的設立申請,其中外商投資旅行社的申請注冊資本只需不少于30萬元即可。
核心提示:國家旅游局近日正式發(fā)布《關于啟動外商投資旅行社的設立申請工作的公告》,公告指出,從2009年9月15日起,國家旅游局正式受理外商投資旅行社的設立申請,其中外商投資旅行社的申請注冊資本只需不少于30萬元即可。
國家旅游局近日正式發(fā)布《關于啟動外商投資旅行社的設立申請工作的公告》,公告指出,從2009年9月15日起,國家旅游局正式受理外商投資旅行社的設立申請,其中外商投資旅行社的申請注冊資本只需不少于30萬元即可。
據悉,新《旅行社條例》從5月1日正式施行,其中刪除了關于外商投資旅行社注冊資本最低400萬元限額,并取消了關于外商投資旅行社不得設立分支機構的限制。國家旅游局近日發(fā)布的《外商投資旅行社設立審批指南》列明外商投資旅行社的三個申請條件:一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;二、有必要的營業(yè)設施;三、有不少于30萬元的注冊資本。審批時間為30個工作日。







